关于开展“2015浙传先锋——浙江传媒学院第二届
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学生中的优秀代表,树立典型和榜样,发挥十佳大学生的导向作用,激励全校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进取、学习先进、奋发有为,学校特举办“2015浙传先锋——浙江传媒学院第二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一)通过典型人物的宣传教育,发挥典型人物的示范作用,在全校学生范围内掀起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二)充分发挥各级学生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职能,促进优良学风、校风的形成。
(三)为我校大学生群体开辟一个彰显独特个性和能力本位的人物评比舞台。
二、活动口号
活动口号:激扬最美青春争做浙传先锋
三、组织领导
“2015浙传先锋——浙江传媒学院第二届十佳大学生 ”评选活动由校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共青团浙江传媒学院委员会共同承办,校研究生处、校学生会和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共同协办。
四、评选对象
浙江传媒学院2015年6月30日前在册的全日制学生(包括研究生,本、专科生),可以个人、团队两种形式申报。
五、评选标准及类型
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能全面发展。
(一)政治坚定、刻苦学习。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尚荣知耻,服务人民,报效祖国。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学业成绩优异。
(二)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拚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三)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为学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作出贡献。
分五个类型,具体要求分别为:
1、励志勤学型。面对家庭贫困、自身疾患以及突发性灾难事件,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挑战,自强自立,在逆境中创造奇迹。
2、团结互助型。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维护校园安定团结,正直勇敢,见义勇为,争创文明寝室,积极帮贫助困,为建设文明校园和节约型校园做出贡献。
3、公益奉献型。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热心公益,甘于奉献,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为学校学生社会实践做出贡献。
4、诚实守信型。尊师敬长,礼貌谦逊,诚实守信,拾金不昧,不计较个人得失。
5、创新创业型。刻苦学习,努力进取,积极参加各类科技创新创业竞赛,取得优异成绩。在校期间投身创业实践,或成立公司,获得显著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六 、评选程序
(一)推选、报名阶段(2014年12月9日—2015年1月20日)
1.推选、报名方式
候选人的预备人选将通过组织推选和自我推荐两种方式进行,学生向所在学院自荐,参加学院统一评选;组织推荐由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推荐。学校有关部门所聘学生干部,由各相关部门推荐后报所在学院。学院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
2.推荐人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学生德、智、体、能力全面发展,无违法违纪处分和不良记录;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获奖学金;在某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二)二级学院初选阶段(2015年3月3日—2015年3月23日)
1.各学院根据推荐情况,制订评审细则,采取形式丰富的评选活动,评选出“学院十佳大学生”,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4)推荐相应数额的院级十佳大学生至党委学工部。院级十佳大学生由学院组织表彰。
2.评选活动组委会对各学院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学校组织复赛阶段(2015年3月24日—2015年4月15日)
1.大力宣传。由校党委宣传部牵头通过校内各种媒体介绍与宣传十佳大学生候选人事迹。
2.组织投票。
(1)组织学生开展“我心目中的十佳大学生”投票活动。统一印制选票,按在校20%的比例分发各学院,由各二级学院学工办组织学生进行投票,最后由校团委汇总投票结果;
(2)组织网络投票。由校党委宣传部制定网络投票办法,接受全校学生进行投票;
(3)组织专家评选小组,开展书面票选,由党委学工部进行结果统计。
(4)按书面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占55%,专家评选小组占45%的比例,评选确定2015浙传先锋——浙江传媒学院第二届十佳大学生候选16人。
3.举办“十佳大学生面对面”活动。由校团委牵头,分别在下沙、桐乡校区举办“十佳大学生面对面”活动,并组织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分成小组,开展主题活动,并将活动过程及成果制作为视频短片,作为参加最终评审的评比内容之一。
(四)最终评审阶段(2015年4月下旬)
举办“2015浙传先锋——浙江传媒学院第二届十佳大学生”现场评选会,评选出十名校级十佳大学生,六名十佳大学生入围奖。
获奖者将荣获浙江传媒学院荣誉证书和奖杯;给予相应奖学金;优先推荐参与相关的评优评先活动;推荐其中事迹突出者参加“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和推荐参加“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
请各学院和相关部门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大学生主体作用,真正做到“十佳大学生”大学生评、大学生学;要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提升大学生对“十佳大学生”的认知度。各评选阶段的具体事宜,将下发相关补充通知。
附件:1.“2015浙传先锋——浙江传媒学院第二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组委会名单
2.十佳大学生推荐汇总表
3.“2015浙传先锋——浙江传媒学院第二届十佳大学生”申报表
4.“2015浙传先锋——浙江传媒学院第二届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二O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传媒先锋评选 通知
抄送:各二级学院党总支。
浙江传媒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4年12月12日印发
附件1:
“2015浙传先锋——浙江传媒学院第二届十佳大学生”
评选活动组委会名单
总顾问: | 奚建华 | 彭少健 | |||
主 任: | 王文科 | 宣裕方 | 王渊明 | ||
副主任: | 叶蒙荻 | 章周炎 | 赵月峰 | ||
委 员: | 赵 渊 | 林利宏 | 袁 蕾 | 孙丽园 | 张颖松 |
姚 争 | 张解放 | 章 洁 | 申 清 | 陈 耕 | |
姜跃进 | 王奕全 | 郑汉杰 | 王志华 | 戚鸿峰 | |
高文苗 | 鲍 芳 | 钟炳梁 | 何 丽 | 戴红梅 | |
傅梅烂 | 寿文华 | 于友成 | 林红志 | 潘红霞 | |
顾晶晶 | 曾 真 | 徐 璐 | 施建华 | 尚志强 | |
刘福州 | 高 源 | 朱 楠 | |||
秘书长: | 李远煦 | 杨圣琼 | 刘 杏 |
附件2:
十佳大学生推荐汇总表
学院(盖章):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班级 | 推选方式 | 申报类型 | 联系方式 | 是否推荐校级十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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